严陵镇北街33号2单元403原业主王加友于春节前病故,现购买人(具了解是房屋中介)在装修过程中乱改结构,打承重墙开门,危及安全。4月8日与社区(东街),县房管局多次反应,但时至今日依然如故,拒不整改。望孰促有关部门责成整改。 陈明俊 2019.4.28 注:北街33号楼于1980年竣工砖混结构。(白沙砖)
网友您好!您反映的问题,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办理,情况如下:
接到群众举报后,县房管局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勘查情况,发现该业主擅自打凿室内墙体,破坏房屋原有结构。上述行为已违反建设部第110号令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68号令《四川省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。
工作人员要求业主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恢复房屋原有结构及外观。如限期不予整改,县房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限制其暂缓办理房屋交易、抵押、变更等相关手续,所造成的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业主自行承担。
如果您有新的意见或建议,可进一步反映或咨询,联系单位:威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联系电话:0832-8222635。
川公网安备 51102402000017号